80歲的李大爺(化姓)去年6月的一天上午在六合一人行橫道上散步,走著走著突然跌到了路基底下摔傷了。李大爺抬頭一看,原來這條路後半截沒有了。經診斷,李大爺左股骨頸骨折,醫療費花去了3萬多元。氣憤的李大爺認為該路段的養護單位嚴重失職,將六合區市政管理所告上了法院索賠4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管理所疏於養護,負六成責任,李大爺患有眼疾,未詳加觀察,故自擔4成責任。
  管理所在庭審中仍然強調該路段只是由他們進行養護,“當初接過來什麼樣,現在還是什麼樣,”老人之所以跌倒,是因為他年紀大了,而且患有眼疾,視力不好。故單位與李大爺跌倒無因果關係。
  本起事故路段是人行道,且中間鋪設盲道。依生活經驗,這樣的人行道出現斷頭,且上下路面落差較大,對行人的出行安全存在影響,該路段顯然不具備安全、暢通條件。作為養護人的六合市政管理所卻未採取任何措施,對該路段疏於維護、管理,從而引發本案事故的發生,其存在一定的過錯,應承擔賠償責任。李大爺明知自身有青光眼疾病,視力不佳,卻未對路面情況仔細觀察,小心行走,對本起事故的發生也有一定的責任。綜上,法院認定,對本起事故的發生,李大爺應承擔40%的責任,六合市政管理所應承擔60%的責任,賠償約7000元。
  案發後,主審法官調查後發現,六合區部分老城區的人行道破損嚴重,多處斷頭路都分佈在落差較大的路面交叉口,而且沒有任何警示標識,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為此,六合法院向南京市六合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司法建議書,讓他們儘快將城區存在安全隱患的人行道,尤其是斷頭人行道及時修複和改造,保持人行道暢通;加強對轄區內道路與道路交叉口的巡查,確保行人的通行安全。
  實習生 趙欣 通訊員 陸妍
  揚子晚報記者 邢媛媛  (原標題:路況差?視力差?八旬翁摔傷誰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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