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衡山9月24日訊(通訊員 曠巍 )為謀取一定比例的“開票費”,便以身試法,虛開增值稅發票1700餘萬元,造成國家稅款被騙達200餘萬。9月24日,湖南省衡山縣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尹某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提起公訴。
  2010年期間,詹某(現被浙江警方刑拘並另案處理)為了利用浙江其麾下的某進出口公司,來達到騙取國家進出口退稅款的目的,便聯繫上湖南省衡山籍男子尹某,要求尹為其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並承諾按虛開增值稅發票中貨物金額6.5%的“開票費”作為尹某的報酬。
  在豐厚利益的驅動下,尹利用其所經營的衡山縣某木業公司一般納稅人身份,在無實物交易的情況下,為詹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共計25份,累計發票金額達1700餘萬元(其中貨物金額為1500餘萬元,稅款額為200餘萬元)。之後,詹某利用這些虛開發票,騙取浙江省某市國稅局退稅款200餘萬元。
  在此過程中,為掩人耳目,詹某利用其公司及杭州某辦公傢具公司分28次將1700餘萬元轉賬給尹某個人賬戶,尹某依約定,扣除“開票費”90餘萬後將剩餘資金轉入詹某指定賬戶,從而達到資金迴流,並完成整個虛開發票過程。2013年8月案發,11月份,尹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衡山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原標題:衡山一男子虛開千萬元增值稅發票獲利90萬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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